2016年9月25日 星期日

彭小明:盛雪母親的丑聞再分析


挖祖坟,是一个毫无法治理念的陈腐观念。对于刑事案件的涉案人,不论他或者她,是为人父母,或是为人祖父母,都应该依照法律为准绳进行分析和判断。在依法治国宣讲多年之后,不少人又生活在民主宪政国家多年之后,仍然还拿民间俚俗中“挖祖坟”这样的概念来抵制理性的法理分析,简直令人有“不知今夕何夕”之慨!盛雪的母亲涉及一宗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为什么不能依法评述?



当隐私权涉及公众人物的时候

批评盛雪的过程中,現在出現了一種奇怪的诡辩,不分青红皂白就說不应涉及盛雪的母亲。好像议及一個为人父母者的罪错竟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難道為人父母就有了法纪豁免權?世界上那些男女电信诈骗犯、拐卖妇女儿童犯和紅色通緝令中的攜款逃亡犯,有几个不是为人父母?难道对这些人就不可以揭发谴责了吗?


还有人说盛雪母亲不是公众人物,所以不宜议论其隐私……这是什么理论?刚好说反了!当隐私权涉及公共事件(公众人物)时,隐私权的行使必受限制。巴拿馬文件曝光以后,中外媒体一致关注习近平的姐夫邓家貴,刘云山的儿媳贾丽清,張高丽的女婿李圣泼,贾庆林的外孫女李紫丹……这些亲戚都不是公众人物。难道中外媒体都关注错了?没错!

只可惜中国人民没有弹劾权和问责权,眼睁睁看着他们蒙混过关。冰岛和澳大利亚一展开调查(配偶亲属),贪官们(公众人物)就一个个应声倒地。美国国会享有问责和弹劾权。检察官斯塔克就打破砂锅问到底。克林顿当然是公众人物,莱温斯基却绝不是公众人物。但是案情发生以后,作为直接涉案人,虽非公众人物,也不能回避调查,还要公布证词证物。莱温斯基小姐远比盛母李桂琴更受伤害,李桂琴已经亡故,而她才二十三岁,只是一名实习生,还没有进入职场,更没有结婚成家。可是,为了让克林顿认错道歉,为了向选民说明案情的真相,莱温斯基的隐私权受限,连她裙裾上克林顿留下的精斑都公布出来。我们能说国会检察官斯塔克无耻下流吗?

牵涉母亲丑闻原是盛雪咎由自取

对盛雪的批评怎么会牵扯到她母亲的丑闻?完全是盛雪“自作孽,不可活”,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母亲去世,好好行孝送终就是了。盛雪舍不得这个炒作良机。她利用民阵的网站、电邮群组和各种文字媒体,发表大量跟政治内容毫不相干的病情和丧葬文字及照片,从病床服侍到吊唁葬礼,持续数月之久,还搞什么临终干亲结拜。世界上哪一个政党社团能够容忍为一个头头丧母而如此大肆张扬,公器私用?


海峡两岸的执政大党都不敢这样明目张胆。民阵是一个严肃的民主政治团体,绝不应容忍这样的乌烟瘴气。更加离谱的是,盛雪在民阵网站和电邮群组占用大量篇幅,吹捧她的母亲,充满阿谀溢美之词。肉麻的用语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绝顶地步:“美丽端庄,禀赋极高”、“具有高贵大气、宽容慈悲、明白事 理、聪慧幽默、正义勇敢、坚强柔韧、性格豪爽、仗义任侠、不拘小节、特立独行等等特质”、“美丽聪慧、善良仁慈,并勤奋好学”……“一个优秀的女人,伟大 的母亲,光彩照人的人”。

民运同仁中很多人都是见过这位死者的。一起吃饭、聊天。美丽不美丽,高贵不高贵,光彩照人不照人,是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有没有禀赋和气质,更没法装萌。盛雪的母亲原是农村妇女,没有文化。1957年嫁入北京才进过扫盲班。 文革期间她敢于顶撞街道干部,也是舍得在胡同里撒泼骂大街的主儿。平心而论,作为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临时工,没有这点拳脚她也很难生存。仅仅如此倒也罢 了。农家出身,文化不高,亦无伤大雅。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半边天几乎都没有太高的文化。勤劳本分端正贤惠,就是气质。

然而,非常遗憾,经实地了解,盛雪的母亲李桂琴相当例外,根本不具备上述特质,而是一名平庸凡俗、妇道不贞的女子。不贞到什么程度?出轨通奸。那是盛雪的父亲健在的岁月,李桂琴不是开门揖盗,而是开门揖奸,不仅自己与之作奸犯科,而且祸及自己的女儿。当时盛雪尚未成年,年仅十四岁,妹妹更小。依照当时(文革晚期)的法规,这类案件的主犯是要杀头的。即使到了今天,各国的刑法对于性犯罪介入了相应的性心理考量,但是对于危及未成年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案件,依然没有宽宥,依然严惩不贷。对于这一宗未经举报的恶性案件我们绝对不可小觑。

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宗案例,如果拿到全国各地城乡街巷,去问问街坊邻里:一个有夫之妇做母亲的,跟人通奸忘乎所以,竟连带让两个未成年的闺女都被那奸夫给糟蹋了。大家评评理,不要说任何高深的理论,就凭天理良心,谁不痛斥这个母亲是个罪人?简直就不是人!在德国,人们把这种女人称为“兽母”!如果后来听说这个母亲原来是盛雪的母亲,你就好意思说,这个母亲是个好人?如果你也承认李桂琴确实是个罪人。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拿罪人说事?因为盛雪公器私用和胡吹造假,吹的造的,就是这个李桂琴。李桂琴就是直接涉案人。要揭穿盛雪的谎言和伪史,不说李桂琴行吗?

法理、伦理、心理和情理

从法理上说,母亲李桂琴仅是从犯,那名奸夫才是主犯。但是不要忘了,李桂琴在这宗案例里扮演了一个关键的角色。没有李桂琴,该主犯根本没有机会进门,上床、作案,无法实施犯罪。无论她的主观意图如何,罪行结果都直指李桂琴罪责难逃。不能因为这一对奸夫淫妇躲过了司法制裁,我们就忘记了他们的刑事罪责,更不能因为李桂琴是民运什么人的母亲我们就滥施同情!要同情也应该同情当时的受害人姐妹,也绝无理由去同情奸夫淫妇——主犯和李桂琴!在此案之中,不存在同情李桂琴的法理。

从伦理上说,主犯是李桂琴勾引入门的成年男子,是同辈奸夫。而受害人则是未成年少女,又是李桂琴的亲身女儿。这样的犯罪,是悖理逆天的乱伦,比之一般的婚外性行为越发邪恶而伤天害理;更有甚者,受害人不是一人,而是同胞姊妹。一之为甚,其可再乎!我们每个人的阅历中都会耳闻目睹一些风化纠纷和刑事案例。但是盛雪家庭出现的这宗恶性案例,确实甚为罕见,也足够骇人听闻。李桂琴淫乱出轨引狼入室,尚未成年的女儿竟因自己的越轨而失贞。恕我引一句民间口语的评议:“羞耻心重一点的母亲没脸活下去面对丈夫和儿女”!

从心理上说,李桂琴还有更大的错误。为了掩盖自己(以及主犯)的罪责,逃避司法的追究,李桂琴竟没有向公安机关自首报案。如果报案,从心理上多少会给两姊妹懵懂受害的心灵深处建立起一具正邪善恶的基本标杆;也多少从主犯的绳之以法上讨回一点公道。可是没有。李桂琴没有报案。什么是正,什么是邪,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爱情,什么性欲,对于尚未成年的受害人都没有明确的交代。这是非常危险的性心理教育漏洞!当时的公检法干部基本听不懂“格式塔”、“弗洛伊德”、“受害人心理辅导”之类的概念,但是出于对受害青少年成长的关心,也出于对受害人家庭的颜面和声誉(当时的社会意识)的保护,公检法内部有一种政策规定(至少京沪等大城市是这样,农村很难说),可以责成房管部门安排举家迁离原住地址,换同类住房到其他市区安家,与原址居民脱离接触,以利于受害青少年身心的治疗和康复。但是李桂琴的隐瞒不报,导致了家庭和女儿错失了心理疗伤的机会。受害女青年的后续人生可以有多种可能。身心调适正常的,可以步入平常的婚姻家庭;发展畸形的,也会破罐破摔,从此走上滥情滥性的淫邪轨迹。通过对李桂琴丑闻案例的分析,一个典型意义的个案已经跃然纸上。

从情理上说,在女儿的眼里,母亲的涵义是什么?母亲不仅是女儿的哺育者,更是女儿的教养者,是女儿最重要的生活楷模。母亲必须薪传女性的性格和操守,除了教会她妆扮和体面,更要教会她矜持和端庄。可是作为母亲,李桂琴做了什么?越轨通奸至少是肯定的。从盛雪生命轨迹的总体来看,在十四岁的重要年龄段,这一次的家庭变故对她的影响极大。李桂琴自毁形象的恶劣言行使得母亲角色的严重缺位,可以说影响了盛雪的基本人生。学校里的问题少女,小流氓团伙争抢的宠物,公安局追缉的典型,躲入郊县旷课避风的逃犯,两次高考落榜,过早的性开放,成年后性生活不检点,说谎成性……。 作为亲生女儿,盛雪因母亲出轨而少女失贞的身心巨创,必定刻骨铭心。那种痛苦,非经亲历,难以想像。受害人可能失去了美丽天成的青涩和娇羞,也不知自然苏醒的矜持和心防在哪里。尤其是同龄女青年如百花争艳般地谈婚论嫁的时候,或者听说远近相熟的女眷赢得美满爱情的时候,冤屈、怨愤、遗憾和愠怒会轮番纷至沓来,触碰那童贞时代的累累伤痕。所以盛雪跟母亲的关系长期不和。这是合乎常理的逻辑结果。盛雪也喜欢佯装孝女,但是母亲的病危通知下达后,她仍然两次出国远游。真心的孝女能这样忍心吗?然而,她们毕竟还是母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举手投足,耳濡目染,母亲乱性的行为和无底线的观念依然会在无意间薪火相传。这也正是盛雪母女的悲剧和不幸。

不明事理忘乎所以

其实,盛雪的母亲不仅猥琐无行,而且不明事理。什么“高贵大气”,什么“明白事理”,纯属瞎掰。红杏出墙婚外情,好歹也找个贴心知己。她却利令智昏,竟然拉来一个对自己女儿也冷血下手的凶狂色狼。看来李桂琴色胆包天,却甚少观察和谋略,做事没有底线。在这些方面,是不是盛雪也已得传乃母的遗风?盛雪母亲的身世实在太惊世骇俗,按一般人的想法,母亲去世便顺势送终,谢天谢地,任往事随风而逝。可是盛雪偏不。只要能给自己脸上贴金,她也会利令智昏,罔顾一切。这样不堪的母亲身世她不嫌腥秽,也敢拿出去包装作假!现在她只是一个海外社团的头儿,事情就做得这般离谱,哪天真的捞到什么官职实权,她什么瞎话说不出来,什么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事情做不出来?

需要指出的是,盛雪母亲的言行和母女间的恩怨都是加拿大民阵朋友有目共睹的事情。包括母亲的劣迹和盛雪的失贞,都是盛雪自己在跟母亲争吵之余,亲口透露出来的。所以真实无误。在多伦多民运朋友小圈子里从来都不是秘密。只有说明了这样的情况,才能让盛雪无法诡辩。这里跟庸俗无聊风马牛不相及。为了避免不良动机者把事情庸俗化,批评的言语,举凡涉及性犯罪者,尽量采取法学中性词语、文学成语和委婉语,谨慎陈述,绝不涉入低级趣味。公开批评前也不是没有提醒盛雪,只要她认错辞职,就承诺不再公开议论。可是盛雪根本不予理会。“我是XX我怕谁。”明白事理的人看到这里就知道,批评方涉及盛母的丑闻,实在是逼上梁山情非得已。

总而言之,要批评盛雪,戳穿谎言,就不得不涉及她的母亲李桂琴,因为李桂琴是她的案中案,是她的直接涉案人。李桂琴的隐私权因为涉及盛雪的公共事件而依法受限。其次,说明李桂琴的情况之后,人们意外地发现,盛雪的错误言行和生活方式跟她母亲的品德和操守存在着明显的逻辑联系。盛雪大肆宣扬的祖父臧启芳实际上跟她没有任何生活上的联系,臧启芳1949年移居台湾,1961年去世。而盛雪1962年才在北京出生。两岸对峙,音书难通。八十年代以后,本家亲友恢复往来,盛雪早已成年。承接母亲的言行衣钵倒是蛛丝马迹,依依可寻。

贞洁和爱情的现代升华

盛雪还曾请人代劳,反驳我的文章,说是使用贞洁、门风不正、不守妇道等等词语,是文革遗风云云。我觉得这种反驳,逻辑上并不成立。文革并不是提倡贞洁妇道的时期,甚至当时连这类词语都已销声匿迹。我要向大家介绍的是,现代汉语中贞洁、妇道这样的词语并没有消亡。在妇女解放迅猛发展的今天,贞操的含义早已超越了传统上的生理意 义,穿越历史,得到了现代的升华。现代人的贞洁观念已经从生理的层次升华到了心理的层次。不论性如何开放,爱情总是心灵的投合与倾慕,双向的牵挂与缱绻。爱情的界限和尊严就是现代女性的妇道。不论是情侣还是夫妇之间,超越生理,爱情依然会抱持心理的忠贞和精神的实诚,成为人类追求的至高境界,文学讴歌的永恒主题。越是没有爱情体验,只见滥情滥交的人,越是不相信世界上会有真实的爱情。恕我即刻打住,我竟在批评盛雪的文字里谈起了爱情心理学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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